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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律师如何应对
作者:admin 来源:程晓东 日期:2014-09-29 10:00:00 浏览量:

                                                   司法改革  律师如何应对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  程晓东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自今年6月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确立海南为司法改革六个先行试点省市之一后,海南便开始了司法改革方案紧锣密鼓的制定报批过程,虽然“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但已然在法官、检察官队伍中引起波动。在今年8月10日海南法治高端论坛——司法的特点和基本规律的问答环节,青年法官纷纷问起方案内容,海南省高级法院董治良院长在解答中一再强调海南的情况特殊,在实行法官员额制中只在增量下功夫,不在存量做文章,但言者淳淳、听者藐藐。人心浮动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不遵守审限要求,案件迟迟不能审结。敝人手头上便有多起案件开庭较久而迟迟未接到判决。对此董治良院长在论坛上亦直言今年上半年的案件均衡结案情况不容乐观。
      是选择坚守,还是选择逃离,这是摆在青年法官、检察官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方案高大上,试点路漫长。
      作为律师,为解读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内容,习惯性地对本轮司法改革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公布,其中第九部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32)、(33)、(34)条为新一轮司法改革规划了蓝图。
      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2014年7月9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针对8个领域,提出45项改革举措。
      通过分析,我将本轮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归纳为:一个目标一条路径两个方法和七项措施。一个目标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按照习总书记的话说,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条路径即司法独立,就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两个方法即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七项政策措施,包括(1)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2)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3)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4)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5)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6)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7)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中提出四项措施保障律师权利。
      完善审判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工作机制。(1)要严格落实律师在刑事辩护、民行代理中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2)要重点落实律师在各类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3)要完善裁判文书说理机制和对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回应机制;(4)要健全完善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确保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通过裁判文书能够向全社会公开,充分彰显法律职业共同体捍卫司法公正的共同信念和职业良知。
      上述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回归了司法规律,即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出发点和主观动机无疑是好的,高大上的方案是否水土不服,尚需试点工作检验。但愿不是“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
      分析司法改革方案,可以预测它将对律师行业造成深远的影响,我把它分为短、中、远三个期间。由于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其队伍必将瘦身,因此部分青年法官、检察官将被逆淘汰,回到律师队伍中来,此种情形已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短期内将会加剧律师业务的竞争,尤其是对在座的青年律师会形成冲击。从中期来看,随着法官、检察官队伍职业化、精英化的出现,以及办案责任制的健全完善,必然要求律师专业化与之衔接对应,专家型的律师会吃香,关系型的律师会式微。从远期来看,随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形成,从精英律师中挑选法官、检察官,将成为常态和规制。
      针对前述预测,我想从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三个层面,发表个人的应对意见。为尽快适应司法改革,作为律师无疑应走专业化道路,提高研究证据、法律和程序的能力,提高调查、庭审、调解和司法文书的能力,否则无法得到精英化法官、检察官的专业认同,也无法赢得客户的信任。为适应法官、检察官的业务人员、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等分类管理,律师事务所必须搭建诉讼律师团队与之对接,单打独斗的律师个人工作模式将无法适应高效经济的司法运作体制。为形成法律共同体,适应从律师队伍挑选法官、检察官的制度生成,律师行业需要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司法改革,律师如何应对?
      刚才另外几位嘉宾见仁见智,也各自发表了意见。吴坤卿律师认为应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看待和应对本轮司法改革。符天律师认为,应以不变应万变,埋头做好律师的专业就是最好的应对。刘宁刚律师希望本轮司法改革,不仅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而应是忽如一夜春风至,千树万树梨花开。王航兵律师认为,应积极应对,激发正能量与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良性互动。黄文灿律师认为,对新的司法改革应看淡一些,专注炼好律师的自身内功。张宝华律师认为,青年律师应成长为专家型律师才能应对精英法官,并通过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斗争赢得专业认同和职业尊严。符琼芬律师认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是律师的辩护权和代理权能否充分行使和保障。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作为律师,我有一个司法改革梦。我希望司法改革完成后,借用张思之律师的话,我们律师是站着办案而不是跪着办案。我希望与法官、检察官研究的是法律,而不是关系。我希望与法官、检察官追求的是法律效果,而不是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希望办案中只需与合议庭交流,而不需要逐级找庭长、院长甚至审委会汇报。我希望裁判结果能在法律人的预期之内,而不是匪夷所思,大跌眼镜。
      新一轮司法改革,律师不是看客,而是重要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积极应对,顺势而为是为上策。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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