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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海南建省办特区的浪潮中诞生,伴随着海南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风雨历程而稳步发展,前身为一九九二年六月成立的诚信律师事务所和信达律师事务所,一九九四年七月两所分别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七年十月规范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九年四月两所合并为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目前为海口市司法局管辖的省内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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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汇聚着一批法律信仰坚定、专业水平高超的律师人才,现有合伙人10名,执业律师13名,实习律师7名,行政辅助人员3名。本所执业律师中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律师6名,有境外留学并获得学位的律师1名。

  本所现设立刑事事业部、民商事业部、金融证券部、综合性法律部和行政、财务事业部。建立了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查诉制度、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等。积极探索通过专业化协作、团队化服务、公司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为客户提供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和最好的服务。

  本所自成立以来,开拓进取,相继取得各项专业服务资格,成为海南拥有专业法律资格最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一九九三年六月,经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证券法律服务资格。一九九八年三月经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联合培训考核,获得律师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一九九八年三月经国家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培训考核,被授予律师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二00三年经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培训考核,被授予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二00七年十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公示,本所及甘小翔律师获得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格。二0二一年十二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定、公示,本所入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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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所为家、以客为尊、以法为天”的办所宗旨,经过全所律师的辛勤耕耘,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建立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关系,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

  本所创办以来,担任众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主要有:五指山市司法局、保亭黎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吉阳区税务局、屯昌县人民政府、海口市美兰区国家税务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中油国泰燃气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海南莺歌盐场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星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南禹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精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海南燕成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博大润海置业有限公司、海口鑫惠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正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方金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耀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国健集团公司、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海南龙泉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儋州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等。

  本所自成立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刑事、金融证券、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为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南洋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上市、配股、兼并、重组、债转股等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海南中商旅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宝平集团公司、海南兴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破产清算案件中清算组的律师或破产管理人等。

  本所部分荣誉证书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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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C、D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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