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信达资讯
我所程晓东、芦水水律师被聘为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作者:admin 来源: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 日期:2008-05-04 10:00:00 浏览量:

      2008年3月31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与我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我所程晓东、芦水水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C、D房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489号
 
电话:0898-66266170、0898-66266870 传真:
 
 
投诉电话:0898-66266370,联系人:甘小翔